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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4日。

晴。

我早早的爬起床,匆匆消灭了早餐後就飞快的赶去学校。

这是这些年来我第一次盼望上学。

原因当然不是那监狱似的教室和长着後娘脸的老师有多吸引人,而是因为┅┅她,我的玲姐!前天我在庄玲的别墅里几乎和她混了一整天。

直到她板起脸赶我,我才依依不舍的回了家。

临走时她应承返校後会来找我,又“送”了一套刚穿过的乳罩和亵裤给我,才让我乖乖的听了话。

为了避人耳目,我遵照她的指示,没有在课间时去骚扰她。

好不容易捱到了放学,我兴冲冲地跑到了附近的公园里,坐在一个八角亭里等她。

那是她和我相约见面的地方,中午时往往少有人来。

尽管天气已经转凉了,但我仍觉得浑身燥热。

回想着她清丽的面容和动人的身段,不由的痴了。

不知等了多久,突然,一个身影闪进了亭子,迎面向我走来。

我惊喜的抬头一看,一颗心立刻沉了下去。

来人不是庄玲。

这倒也罢了,来的竟是她那最好的“死党”--小慧!

“玲姐呢?她┅┅她不能来吗?”

我失望极了,闷闷的问了一句。

小慧点了下头,从书包里取出一封信递给我说:

“这是庄玲要我交给你的┅┅”

“玲姐她为什麽不来?”

我接过信,鼓足勇气对小慧说∶“麻烦你帮我传个话,叫她今天无论如何都见我一面┅┅”

“她的话都在信里说明白了。你自己看吧。”

小慧好像不大敢看我,说完话後就头也不回的跑走了。

我凝望着手中的信封,心里咚咚的跳个不停。

这是什麽?什麽信?记的黄蕾就是以一封信毁灭了我追求的梦想,难道她也要来上这麽一手吗?我颤抖着拆开了封套,展开了一张洁白的信笺,一行行小巧的字迹跳入了眼帘:

“秦守:我的好弟弟。当你看到这封信时,我已经坐在飞往加拿大的班机上了┅┅”我的头“轰”的一声爆炸了。

热血直涌入大脑,排泄物却倒灌进了胃里。

庄玲去加拿大干什麽了?她正值高三,功课如此紧张时,难道还能去异国他乡游玩麽?她又会在何时归来呢?我迫不及待的读了下去:

“对不起。我事先不敢告诉你,是因为怕你难过。其实我是随着家人移民去加拿大的,恐怕不会再回来了。国庆节的派对就是以送别的名义召开的。你说的不错,我原本是想藉机狠狠羞辱一下黄蕾,但却功败垂成。不过,我还是很高兴能认识你这样一个又聪明、又调皮、又可恶的小坏蛋。我并不後悔跟你度过的那放纵而又缠绵的一天。可是,你还是忘了我吧。我们注定不会有结果的。我相信你说的情话都是真心的,但生活不仅仅是爱和做爱那麽简单。将来,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、全心全意对你的女孩子。只要你记住我对你说过的话。那就是:只有有上进心的能成就事业的男人,才能得到女人的尊敬和爱情。好好读书吧!我在大洋彼岸默默的祝你成功。庄玲”我的双膝一软,站立不稳的跌坐在石椅上。

彷佛有一把尖刀无情的划开了我的胸膛,让我的心沉了下去,一直沉到了脚底。

大脑似已失去了思考的能力,只剩下一片空白。

令人绝望的空白!她┅┅她走了┅┅她走了┅┅永远的离开我了┅┅我失神的嘟囔着,惨笑着,呆呆的立了许久,忽地撒开腿放足狂奔。

没有任何目的,只是在不停的跑。

如果能让心碎的痛苦随着汗水一起从体内蒸发出来,那我宁足不停步的就这样跑下去。

乾涩的凉风迎面刮在我的脸上,偶尔有微黄的树叶打着旋儿落在肩头。

原来在不知不觉间,热情如火的夏日已经飘然远去,渐行渐近的是萧瑟沧桑的秋凉。

就在这所有诗人最爱吟诵感慨的季节里,我的初恋无声无息的夭折了。

不,也许应该说是一切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。

回想起两日前庄玲躺在我的怀抱里轻颦浅笑,佯怒娇嗔的动人神态,不由的又是一阵心痛。

这种漪旎的日子难道永远不会再来了吗?她真的走了麽?我不相信,绝不相信。

┅┅是了,她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,想作弄作弄我这个小色鬼。

去她家里找她,她一定在那里等我。

一定是这样。

--人常常会忍不住自己骗自己的。

--问题是,可以骗多久。

@************门,紧紧的、冷酷的锁着。

里面没有人。

庄玲曾告诉过我她的三处住所。

现在,我正站在最後一处的门前。

仍然是满怀希望而来,心灰意冷的离去。

我不得不痛苦的承认,这不是玩笑,是一个冷冰冰的事实。

我失魂落魄的拖着沉重的步伐沿着通道走到电梯边,茫然的站住了。

玲姐,你好残忍啊,你怎麽能招呼都不打,就悄然的远走他乡呢。

你把我看成什麽?你如果一点也不在乎我,为什麽又要和我携手同赴巫山,去享受那欲仙欲死的销魂滋味呢?在悲伤之中,我的心里又泛起了一股怒火,被抛弃的怒火。

这股火转眼间又凝聚成了无比强大的动力,驱策着我的大脚猛的扬起,狠狠的踹在了旁边的一扇小门上,一下又一下的踹着。

仿佛要把所有的悲伤和绝望都发泄在这疯狂的动作中。

“喂,小伙子,你找谁?别敲门了,那是洗手间,里面没住人的。”

附近的一间房里探出了一个丑陋的男人头来,好心的这样对我说。

@************我斜靠在沙发上,轻轻抚摸着那质地柔软的淡蓝色乳罩,怔怔的出了神。

庄玲--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,直到她已离去後,我才发现自己竟没有一张她的照片可以留念。

唯一能告诉我所发生的不是一场绮梦,而是真实人生的就是我耍无赖“要”回来的这些贴身内衣了--两幅乳罩和一件亵裤。

那小而薄的淡黄色亵裤上,还残留着爱液的水渍。

但依人私处的芳香却已随风而逝,正如错过的爱情一样,永远不会再回来了。

今天是10月8号。

回想起与庄玲纵情欢愉时,曾痛恨时间太过匆匆。

恨不得停住时针,让我在她身边呆得更久。

想不到她远赴异国後,我竟改变了对时间的感官。

仅仅才度过三天,就已让我觉得像是挨过了一个世纪┅┅原来幸福总是让人觉得快乐时光的短暂。

正如痛苦总是令人感到失意人生的漫长。

就在这漫长中,青春年华转瞬即逝。

而在那短暂中,爱情变得地久天长。

原以为自己迷恋的不过是她曼妙的肉体,就像我渴望得到黄蕾一样。

现在才更深的晓得,她们俩在我心中的分量,竟是有如此大的不同。

只可惜一切都太迟了、太迟了!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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