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火人字数:8498
序
从某种角度来说,火人算是我自己吧,因为作为作者总会情不自禁的带入,而我,又恰好喜欢将个人色彩表现的比较多。
所以,火人所经历的那些情欲纷纷,那些孤独感伤,甚至于下半身思考的一切,这些东西有可能都是我所经历的。我不点破,希望你们也可以付之一笑,因为那些经历才有了现在的我,我不避讳,但是也不觉得欣喜。
之所以叫八毫克的火人,是因为在几年前,我一人独自游走厦门的时候,抽上了八毫克蓝色的七匹狼(俗称蓝狼),一抽遍再也没有放下,很多人说这个烟有一股咸菜的味道,很难抽,但我却不以为然,劣质的烟丝,每次都会成堆的掉下来,伴着一点点的燃烧的声音,总之我挺喜欢,也希望你们别嫌弃,这么多年也懒得换烟了,毕竟这烟便宜,连红双喜都涨到8块钱了,我们的蓝狼还是7块5一包。
说实话,这个故事是我想了很久要写的,但是每次写起来都会停笔,因为交织了太多真实与虚幻,凭我这么一些年月的积累我不确定能写好他,就像之前在写《蝌蚪梦》的感觉一样,人们往往都看到情欲,拿他当成小黄色来看,更有甚者说:「你简直是教人做爱。」
「做爱」是一件神圣的事儿,这点我深信不疑,如果我能教会别人这个,我真成了一个圣人,我想这辈子我都做不了圣人。
我只是想写一个故事,一个关于火人的故事,关于爱情,关于生活,关于那些孤独,寂寞的夜里所发生的故事,我不是一个音乐人,也不是一个作家,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而已,我们没必要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.实际上,你我只是相对有些才华而已 .我们幻想的未来,像是一条凭空的路,披荆斩棘、历经坎坷,之后繁花似锦、春风拂面,但那是幻象 .我们都过分估计了自己掌控命运和自我的能力 .
我们还是就这样吧,顺着时间的河流,慢慢做成自己,找到自己,希望一生年少,同时也希望瞬间变老。
1
清晨,坚硬的太阳从东方慢慢地盖过娇柔做作的月亮升起,这时候我睁开了眼睛,揉了揉左边的肩膀,酸酸的,却又有些甜。这一下的动作,让边上的她也醒了。
她眯着眼睛,露出明显的锁骨,跟我说:「火人,今天晚上你给我做小龙虾吃吧。这个季节正好适合,你这么久没给我做小龙虾了。」
我看着她的眼睛,她的眼睛是柳叶形的,轻轻刮到你一下,然后潮气潮落,一点都不沾。她的皮肤好到没有一丝瑕疵,让人以为好像是从一出生便跑在牛奶里一样。而且她好瘦,脖子下面的锁骨清晰可见,可是,这就是我爱的人啊,我爱她的一切。
「哈哈,好啊,我们收拾下,一起去菜场,买点菜,回来给你做,说好了,你负责吃,别跑到厨房来捣乱。」
和我说话的姑娘是我的妻子,嘉儿。是的,我结婚了。
你们好,我还是那个火人,我又回来了,不知是喜是悲。但是至少有一点,接下去我会一点点打开自己,让你们看到最真实的我。
我不会再用别人的视角来说我的故事,我不是不一样的烟火,而是春夜中散落在地上的树叶,我想:我的生命就是这样,如落叶一般飘忽,最终却归为尘土。
2
嘉儿是我在3年前认识的姑娘。
那时候我一个人带着一把吉他孤身来到北方,三天的时间我敲遍了后海所有的酒吧,每一家我都会进去问一声:「您这需要驻唱的么?」
店里的老板会叫我唱两首歌,两首歌完毕,有些会留下我的电话,也有些会对我微笑着说一句:「你再去别家问问吧。」
于是,我就这样在这个城市漂流,一直出没在地下通道里,没有音箱,靠着自己的嗓子干唱,累了就睡,醒了就唱。通道的保安似乎也意识到这是个无家可归的家伙,便也随我去了。
几天后我找到了房子,10平米不到的地方,还有个小阳台,每天在屋子里弹琴,抽烟,然后写着那些弱不禁风的文字,到了晚上准时出现在地下通道,继续唱着不痛不痒的歌。
我不知道我来到这里是正确的选择么?或是因为年轻,想要过出一个年轻人应该有的样子,我每天面对着同样的生活没有变化,似乎只有重复的寂寞,在敲打着沉默的我。每次歌唱起来,我才会找到我自己。
而许多的巧合就是出现在这样的时刻,在那种状态下嘉儿就飘忽般的走进了我。
3
那天我印象很深刻,当天早上我很早起来,照例打开音响,虽然住着的是个隔板间,隔壁的兄弟,估计能清楚的听到我这边说的每句话,每个字,如果他懂音乐的话,应该也能听到我唱的各种跑调吧。
音箱里放着《梵高先生》,歌词里说:我们生来就是孤独,我们生来就是孤单。
早年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那份伤感和颓废吸引着自己,直到那一天,突然发现那份歌里的悲伤,落寞和无助一点点的围着我打转。于是我也开始唱起这首歌,开始习惯孤独,每时每刻紧绷着自己的神经,然后默默的消磨着时间,消化着落寞。
最后让我停止的是隔壁的敲门声。
「哥们儿,这么一大早发什么疯,咱能消停下么。」
隔壁是个典型的东北汉子,讲话直接,但是人还不错,我去的那段时间她刚和她的同居女友分手,知道我玩民谣,老是嚷着要让我唱李志的《和你在一起》,原因是他的女朋友正好比他小了6岁,每次唱到:「可是,你比我小了6岁。」他都会情难自控,嘴里用儿化音说着:「草你妈儿。」
「这就是你想要的,不是么?」当时我在心里问自己。
应该是吧,在一个陌生的地方,那些所有该受的和不该受的都是我自己自找的,既然来了,我会笑着去接受,这个城市给了我当头一棒,那又有什么呢?
某些时候我会想起一些人,他们让我对明天有了很多的期许,但现在却根本没有出现在我的明天里。
可我的明天又在哪里呢?在那个我一家家敲开门的酒吧街么?还是在各个地下通道里?每一次,每一个动作,我能体会到越来越深的落寞,越来越多的无力。
不过,一个人的成长却是实实在在的,我知道我在努力面对,努力坚持,努力抵抗一些事。就算是拔苗助长,我也会让自己出落的像一棵树。
就算无助,落寞,那又如何,路是我自己走的,我也正在用自己的脚,一点点在丈量着这里的每一块土地。
于是,我拿起了吉他,在琴箱里放上了一些零钱,然后来到了地下通道。
这个城市的地下通道是个人缘混杂的地方,一些和我一样的人们,会排好队,有时候我去早了,他们还没来。他们就会在边上等着,等我唱完了,他们就在我边上说一句:「哥们儿,差不多了,换我唱吧。」有时候则反了过来,很有趣的规矩,不是么?
那天唱的时候,有个姑娘扔了一张10元的大钞,然后站在边上听了很久。她认真听得样子就像一只兔子在草原上吃着草一样。她的手指又白又细,像春笋,还有着白色而且透明的脸庞。她的双腿在牛仔裤的包裹下细长无比。
我印象当中,我唱的是《鹿港小镇》,唱到深处,几乎是用一种嘶吼,间奏的时候拼命的扫弦,于是1弦断了。我抬起头看,她正看着我,我也看着她。
在我的眼睛里出现了一张女孩的脸,瘦的出奇,颧骨如同洗过的蓝天白云一般光亮,满脸通红。她犹疑着,带着一丝笑容,发现我在看她的时候,她的脸有些红了。
于是我们两个人都笑了。
4
我见过太多姑娘,她们打着文艺的旗号,或忧郁或阳光,带着一些娇柔做作,会说一些让人无所适从的话,唱一些大流的歌,拍一些摸不着头脑的照片,这就是「她们」,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她们。
但嘉儿不是,那天我们聊了很久,聊到尽兴的时候,她说:「我去买两瓶酒,我们边喝边聊。」
那是我很难忘的一次经历,嘉儿一手拿着啤酒,另一只手整理着自己的长发,然后跟我天南海北的说着。
「火人,我很欣赏你,很长时间没有遇见过一个像你一样的人,虽然我们第一次见,我这样说可能会让自己表现的太过唐突,但我觉得我完全掩饰不住好感。」
「奇怪了,我也有这样的感觉,当我看到你,看到你整体落在我面前,然后我们两个人对视一笑的时候,我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,说不上来,但是就是这么觉得,很奇怪吧!」
「火人,你知道娄烨吧。」
「嗯,知道,挺喜欢他的电影,尤其是他那种对于爱情的处理,很特别。」
「娄烨曾在他的电影当中说过:」两个不相识的人坐在了一起,然后呢,然后,当然是爱情。「更何况我们两个奇怪的人碰到一起,喝着酒,你说是什么呢?」
「怪石嶙峋的爱情。」
「喝吧,为了这个怪石嶙峋的爱情。」
我看着嘉儿,她头发散在肩上。白色的针织衫上带着点蕾丝花边,蓝色的牛仔裤,黑色的马丁靴。因为喝了些酒,她就像一朵红润的玫瑰绽放起来。我们举起杯子一饮而尽,我点起一根烟,抽着,看着西直门地下道的人。
「给我一根吧。」
我给了她,下意识的给她点起来,然后看着她。她轻启朱唇,小口的吸着烟,把灰色的烟拉得老长,在空气里遗留着烟和她身上香水混杂在一起的味道。
「这个烟味道好淡。」
「8毫克的,七匹狼,福建烟。」
「你应该不会是那里的人吧,怎么会抽上这个烟?」
「说来话长吧,总之习惯了,而且便宜呢,连红双喜都8块钱一包了,这货还是7块5毛,不是很好么。」
「哈哈,你的习惯很不错,差不多了,我该走了,我的电话你记着咯,记得给我信。」
于是我和嘉儿告别,我自己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,我们走的是两条相反的路,不过歌声和欢笑却终究不会分离,就像我和她一样。我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街道上,三三两两的行人,昏黄的灯光,给这座带着古韵的城市添加了无形当中的色彩。
「有时候,这座城市也是美的吧,节奏不算快,庸俗之物不少,但精神上也有高洁之处。」我想到这里,自己都笑了。
5
回到家里,隔壁的哥们儿恰好在,我和他便聊了起来。我叫他丁哥,他是个非典型的东北汉子,据他说,从小他长的帅气,于是经常厮混在女孩堆里,不知不觉就带上了大部分东北汉子不曾有的细腻。
他一直有着规律的作息,朝九晚五,晚上十一点准时在梦里和周公的女儿约会。自从他的同居女友离开了之后,他便急切的想要找个女人,原因很简单,没有了女人,他的屋子便是一团糟,用他的话说:「男人的手,身来便是拥抱女人的,又不是用来打扫屋子的。」
丁哥也有自己的理论,他说:「我谈第一个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意识,第一个分手之后我就祈祷上帝,希望我第二个女朋友胸大一些,结果第二个女朋友胸是大了,可是腿粗,然后我分了之后继续祈祷,希望腿细点,这回腿倒是细了,胸也大了,关键丫的,个子才只有150cm,跟我整在一起,这身高,接个吻,两人都要调整角度和身高。」
丁哥身边其实不缺女人,八成只是没看到他要的那种女人,这家伙对于性也处在一个保守的阶段,绝不碰无爱的性,甚至哪怕有爱的性,据他说,最后的高潮他都要带着一点幻想才可以结束战斗。
有一段时间他经常拉着我去打篮球,我们在篮球场上认识了小烨。小烨身体和我差不多,正常的个头,但他球技精湛,突破,跳投,几乎无人可防,最关键的是他居然可以扣篮,在那之前我从没见过一个170cm左右的人可以扣篮。我和丁哥被他折服,交成了朋友。
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,小烨又成了一个寻欢者。他来自一个大城市,父母是个做生意的。他还有个朋友,名叫小炜,戴着一个高度的近视眼镜,是个游戏爱好者。大家都空闲的时候,我们在小烨的带领下,一行人会去三里屯的酒吧。
丁哥很少去酒吧,对那里的一切会带着一些厌恶,所以叫他3次,他基本只出现一次。我呢,本来就偶尔在酒吧唱歌,闲是无事可做,就跟着一起,有时候会看看小烨如何和姑娘搭讪,或者一个人在边上抽闷烟。
酒吧就是这么一个地方,寂寞的姑娘到处都有。小烨肯花钱,打扮不落俗,举止有着一些大城市来的儒雅,便常常有姑娘愿意同他睡觉。小烨后来跟我聊天说到,有些姑娘第二天睡醒之后连名字都不知道,两人就各奔东西。各自走在川流不息的人大街,这是最虚情假意的城市,在喧嚣里滋长着欲望。
小炜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睡过姑娘,他告诉我们,唯一的一次还是6岁的时候和大自己几个月的表姐睡在一起,一人一头。之后就再也没有过,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去恋爱,和小烨认识后他渴望小烨能教他一些勾引女人的办法,但就算在酒吧里,他也只是一个人喝着酒,破天荒的有个女人和他搭话,他却像个孩子一样,脸色像猴子的屁股,于是大多数女人都是笑了他几句,然后离开。
我呢?这时候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这一切,北京对我有着吸引,但我又找不到方向,这种时候,我就想到了嘉儿,那个和我在地道里喝酒的姑娘,我想打给她,但会觉得有些唐突,思来想去,还是罢了。
有一次在酒吧喝闷酒的时候,小炜和我聊天。他告诉我他每晚都手淫的事,他怀疑自己成了瘾,无法自己。他说他喜欢上电脑屏幕里那些脱光了的女人们,只要打开屏幕看上一眼,就会有荷尔蒙的感觉,又不自觉的拿个餐巾纸伸进裤兜,为此一楼的邻居经常会在后院看到从上飘下来的纸巾。那天,我灌倒了他,送他回到家,希望他早日告别这样虚拟而绝望的生活。
这样几次之后我便觉得无趣起来,和小烨打了招呼便不再和他们结群去酒吧。
6
3天后的下午,我拨通了嘉儿的电话,她接通了之后说:「是你啊,没想到你还挺矜持的,在一个姑娘跟你表达了这样的情绪之后,你居然不第一时间给我来电话。」
「……」电话边的我一阵沉默,那玩意儿如巨石一般压在我的心头上。
「好了,不取笑你了。我在后海的江边拍照,你过来呗。」
于是,我到了那里,看到了手拿相机的嘉儿,正在拍着边上嬉闹的孩子。那一刻我意识到,我爱那样的姑娘,也爱那血红残阳和孩子们天真的笑。
「看什么呢?火人,过来,看看我拍的片子。」
那天,她邀请我去她的房间看她的摄影作品,她说,她都听过我的歌,走进过我的世界,可我对她所做的事儿还一无所知,这不公平。
她住在牡丹园附近的一个公寓,是合租的,室友是她原来的大学同学,她们把阳台空了出来,搭了个幕布,会在上面挂上照片和画。
嘉儿的房间收拾的无比整洁,一进去就有一股轻轻的花香味。她拿出她的作品给我看,有一部分是人物,一部分是植物,还有一些私房,有一些曼妙的姑娘的身体,但是嘉儿又知道该怎么去表现,让人看起来是一种极尽唯美的写实。
「怎么,看这几张照片看呆了?」
「没有,只是在想当时你拍这个的时候在想什么。」
她告诉我她只是一个观察者,远远的观察着一切,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,她观察生活,自然,社会,人物,一切的一切,都会在她的相机里表现出来,这是一种恒久。
「火人,你知道么?对着照片里的东西发呆的时候,会偶尔有一种认同感,或者说是一种相近感。在拍的时候,每个事物都会有她们最独特的一面,我发现了,也留下了,这样的感觉很好。」
「所以,这是艺术的相同之处吧,音乐也是这样,旋律歌词,都是对于一切事物的捕捉,但偶尔也会无可奈何吧。」
「有什么又是不无奈的呢?生活本身就是这样,无奈,却又难耐。」
7
嘉儿说的真的是对的,生活本身就是无奈的,充满了一种无可奈何,我们好像流水一样,从不停留,只做了一个过客,我们任何人都显得无能为力。
「不过好在我有我的音乐,你也有你的的影像,相比大多数人,我们算是幸福的吧。」
「是啊,生活给了我们足够多了。」
我和她站在房间里,不知道夜已经多深,我收拾好了自己,准备离开。嘉儿送我到门口,外面已经漆黑。月上树梢,泻出微光。我和嘉儿彼此对视着。
我下意识的抬起了手轻轻的刮了下嘉儿的鼻子,然后看着她娇羞一笑。
「嘉儿,谢谢你。」
「彼此彼此,这样的场景下,你不准备吻我么。」
「哈哈,不,我要给你一个浅浅的吻,因为我们浅浅的相遇,深深的相知。」
于是,我上前,抱着她,用手拨开她的头发,在她的额头上浅浅的一吻,然后,移到了她的嘴唇上,我们两人相触的那一下,她靠我靠的更紧了,我想那一刻,我们两人就是一个世界。
分别嘉儿后,我一人走在路上,月光好似漂浮着,带着淡淡的风。
其实刚才刮嘉儿鼻子的那一瞬间,我走神了,因为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做出这样的动作,关于这个动作,是我一些不算美好的回忆,或者说,是我一个深爱过的女人的故事。
但是我不能和嘉儿说,只能在她面前慌忙掩饰掉这种出神,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,可是,真的什么都没发生么?
8
回到自己家后,我脑子里放的反而不是嘉儿,而一直在想当时为什么会做出那个刮鼻子的动作,我开始翻箱倒柜,从我一堆的日记本中翻出了一本浅绿色的本子。
「是它了,是她的本子。」
分开后的这么多年里我都没有再去打开过它,只是偶尔夜深的时候,会想到她,会想到那个不怎么繁华的小镇,想到豆腐包,还有她奶奶家的卧室。
有一年我曾经想一个人开车去到那里,什么也不为,只想在她家楼下望一眼,然后离开,我喜欢这种感觉。或许没有什么是完美的,尤其是感情,我们颠簸着爱情的小船总会因为一些因素而打翻,没必要勉强,有时候坦然接受不失为一种抵抗。
于是,在一种战战兢兢的感情下,我又打开了它。
xxxx年12月3日
今天是认识你的第12天,此刻的我正在午睡,而你在教人打球吧。我感冒了,因为昨天为了享受一个的时光,听你唱写给我的歌。我坐在一棵银杏树下,就着星光发呆。电话里传来你熟悉的声音,你唱到:……
火人啊,我想我的心就跟你去了。只是,我是一个多情,花心的人,不知道你是否能让我一辈子在你身旁。我就是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时光。你很勇敢,做着我很向往却没能实现的事。你是一个自由的男人,我喜欢看你抽烟的样子,我把你当作知己,把你当作依靠,一想到你,我的未来便不再孤单。
我以前一直认为人生来就很孤独,那么现在至少有你陪伴。
xxxx年12月4日
昨天的时光真的过得好快,我只记得和你在一起除了幸福还是幸福了。
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你,不知道喜欢你什么,也许是喜欢你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混着淡淡的香气,也许是喜欢你温柔的刮我鼻子的模样,也许因为你是可以带给我想要生活的人。
就是因为你的出现,让我隐约感觉到了真爱的光芒。说这些话都有些矫情,但句句都是真心的,这感觉真好。
我不敢说我们会一辈子的话,但我只想珍惜眼前现在的你,我并不完美。你却像宝贝一样爱我。这个世界就不存在完美,我愿意和你面对未来的每一天,哪怕是辛苦也好。
xxxx年12月5日
真的好想你啊!今天已经是礼拜五了,你和我约好明天去看电影,真的好期待,一切会和我幻想当中的一样吗?你会吻我么?
今天我把大多数时间都花在织围巾上了,这藏绿的颜色真的好好看,我幻想着织成之后,戴在你脖子上的模样。
火人,你说你恨不得现在就卖掉一切和我去流浪。这真的很疯狂,真的很刺激,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。我想等到那个时候,我们自然就会出发的。只是现在我和你一样抑制不住内心的狂热,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。
人活着只是为了死去,就让我们年轻的时候疯狂一回吧!
其实在大学的时候真的可以说十分安逸,可这样的生活又时常让我感到无聊与厌倦。看着我身边的人脑子里只有吃喝玩乐,而我又像个刺扎着她们,也许在她们的眼里,我是个怪人吧。所以就算我再担忧什么,也没用啦。我必须去流浪一回。否则我就失去了自由,抱憾终生的,到死也会后悔没好好为自己活过。不管怎样,只要头脑清醒,灵魂干净的人都能听到内心的声音,然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。
xxxx年12月9日
火人,我永远也不会忘记,那个你拥我入眠的夜晚。记得你在床头深情的弹唱你为我写的歌,记得你夜半醒来满身是汗的说,怕我离开。记得你说我的身体里很温暖,我也不会忘记你在我耳畔喃喃的说我爱你。
此刻的我好想念你胸前那只可爱的刺猬,想念你温柔的叹息。我们彼此都害怕就这么睡着了,就要暂时的分别,你说你从未这样爱过一个人,我想说我也是。
第二天,我们哼着歌,在银杏树下寻找一片最美的落叶。然后躺在广场你常去的那棵树下睡觉,然后你目送我离开……
火人,你真好。
xxxx年12月11日
今天我特别想去圣保罗德旺斯这个地方,这里的每一间房,每一棵树,每一口井都是艺术的小城,在那里生活就是艺术。
昨天你冒着寒风来看我,我很感动,和你在一起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。就这么挽着你的臂膀,直到老去的那一天,我们还能相依偎着在冬日的早晨欢笑,多好。
我还没有和你一起看过日出,一起吹过海风,一起卖唱呢!
xxxx年12月14日
我有时候在想,是就这么和你过下去,永远在一起,还是在某一天离开你,继续我孤独的人生,在路上一辈子叹息?
你知道生命有太多不可测,也知道希望有时候是多么微弱渺小……一直很感谢你给我写的那首歌,这是我的第一次。火人,你说你把好多第一次给了我,有时候我会疑惑,为什么是你爱上了我,我又为什么在人群中找到了你,我真的值得你来爱么?两个人在一起永远都会幸福么?
可是,为什么要去想这么多,你在我身边,我好幸福,我们一起做爱到天亮。从此你的悲伤,难过,你的二,你的温柔都只告诉我。火人,火人,火人,火人,火人。
xxxx年x月xx日………………